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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
释义
    婚内不给生活费可以提起诉讼。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
    一、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
    1、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等等。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妻子对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妻子对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如下:妻子对丈夫有扶养的义务。责任和义务是相通的,只是说法不一样,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后,妻子对丈夫有扶养的义务和责任,丈夫需要扶养的,妻子应当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未履行的,丈夫有权利要求妻子给付扶养费,妻子不支付的,丈夫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帮助。
    三、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四)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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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0: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