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工是不是正式工 |
释义 | 1994年颁布《劳动法》以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也就是原国营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集体工、家属工等全部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 一、有的人连续工作时间10年以上,也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但到后来一个改制,全部都解散沦为失业者,变为“灵活就业”群体,最终也保不住“铁饭碗”了。合同制是指企业的用工形式,全称是合同制职工。 二、集体工,是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通过计划内集体用人指标招收的工人,签订一次性劳动合同后,用公司所得支付其劳动薪水和公司的福利待遇其他相应的社会保障。合同工是公司、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三、严格讲,所谓的全民工,合同工,集体工等,都隶属合同制工人,只不过因其所就职的单位分别而称呼分别罢了。全民劳动合同制是属于正式职工的;建国后,当时的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即国营(后改称国有)和集体企业,相当于按企业的产权结构来划分;合同制是指企业的用工形式,全称应是合同制职工。 四、区别 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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