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区总工会是什么单位 |
释义 | 法律分析:区总工会是群团组织,按照公务员单位管理,副处级单位。负责维护全区工会会员和广大职工的权益。他们的工作完成上级工会和区委的工作,组织和指导基层组建工会,不管是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人的利益受到侵犯时,还要维护工人在企业的权利。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工会工作任务、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提高女职工的自身素质,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困难职工解困济难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加强工会组建工作,发展基层工会,管好工会会员;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察检查《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一、区总工会机构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按照区委和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区工会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基本职责,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2、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职工的来信来访,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3、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础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4、协同各乡镇街道党委、区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本单位工会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制定全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工会干部培训;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5、组织开展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根据区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区级以上劳模管理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7、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市总工会的工作内容是: 1、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2、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3、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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