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总工会是我国工人阶级及其它劳动者的集中代表和保护组织,是中国工会运动的最高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和促进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资关系、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具体来说,总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包括组织职工群众性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企业文化和员工素质提高;维护和促进劳动者权益,包括参与与劳动者利益相关的政策制定、协调解决职工集体经济和社会福利保障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促进和谐劳资关系,包括通过多种形式避免和化解或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协调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等;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包括积极参与相关公益事业和组织各类社会服务,促进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总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其职责范围涉及全国行业工会、地方工会、基层工会等各级工会组织。同时,总工会还在国际劳工运动中起到了重要角色,积极参与国际工会组织和国际劳工合作,发挥着促进中外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桥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