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刑罚如何减缓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在抓获后满足一定条件可以争取减刑。犯罪分子在法院审判前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监狱服刑期间认真改造,遵纪守法,思想觉悟高,或有立功表现,可以申请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舍己救人、在抗灾救援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减刑后的刑期有一定的最低执行期限。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在抓获后满足一定条件可以争取减刑。犯了抢夺罪,首先在法院正式审判前,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的,可以争取减刑。其次是在监狱服刑时,犯罪分子认真接受改造,遵纪守法,思想觉悟高,或有立功表现,监狱考核会向法院上报,申请帮助减刑。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争取减刑。无论是在审判前展现重大立功,还是在监狱服刑期间认真改造、遵纪守法,都可以申请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对国家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等。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一定限制。了解减刑的条件和限制,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犯罪分子的改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