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被驳回律师收不收费 |
释义 | 收。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就必须缴纳,否则会按撤诉处理。不过是预交,若是被告人败诉,则由被告人承担,诉讼费会被退回。诉讼费用的标准根据是否涉及财产来决定。 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100元-2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侦查阶段:500元-5000元/件 起诉阶段:500元-5000元/件 审判阶段:1000元-20000元/件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1000元-5000元/件 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收费1000元-5000元/件。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标的额收费标准: 1万元(含1万元)以下1000元以下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5%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4%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4%-3%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3%-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1%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1%-0.5%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四、上述收费标准,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案件,二审应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代理发回重审或再审的案件,按照一审标准收费。 案情复杂疑难或者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包括风险代理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三倍。 五、协商收费 (一)适用范围: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律师提供非诉除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担任法律顾问等采取协商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六、代理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收费的最高不得超过三倍。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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