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品房权属登记程序如下: 1、购房人需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所有权登记,填写登记申请表; 2、提交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所有权证明、界址、面积等材料,由登记机关受理; 3、登记机关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和登记事项的合法性; 4、登记机关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书。 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登记房屋所有权和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型权利等房屋其他权利,依法确认房屋产权所有权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