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开房记录可以作为出轨证据,但需合法途径取得证据并证明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如果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可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可请求赔偿。离婚时,一方的开房记录可以作为出轨证据。但是开房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途径取得,并且在法庭上证明其取得证据的合法性。开房记录的证据效力最基本要具备三种性质,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无过错方以此提出离婚,可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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