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送达拘留所执行什么意思? |
释义 |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送达拘留所执行什么意思?指被公安机关将违反行政管理行为的人,移送到拘留所并交付执行,拘留所依法办理入所手续后即为送达。拘留所将会限制违规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期限满后再进行释放。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法律对行政拘留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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