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 答辩状的书写方式: 1.标题写明被上诉答辩状。 2.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1)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再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3.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 4.尾部写明呈送的机关并注明日期。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