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医疗纠纷调解的必要条件 |
释义 | 医患双方应重视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协商是主要方式。前提是双方有协商意愿且达成一致。合法条件包括患方合法主体和医疗机构主体,协议自愿且合法。无效协商包括签约主体不合法、胁迫、欺诈和违法内容。医疗事故协商需包括基本情况、事故原因、等级和赔偿数额。公证和律师见证可保证协议合法有效。医疗事故争议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行政调解需确定为医疗事故后申请。 法律分析 大部分医疗纠纷均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应当引起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 1、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2、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无效的协商协议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4、双方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协议条款 1、应当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 2、医疗事故的原因; 3、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5、医患双方的签名。 5、保证协商协议合法有效的途径 1、公证; 2、律师见证。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行政调解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应当在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后,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还有争议,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对此进行调解。 结语 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需要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合法协商的前提是医患双方均有意愿且达成一致意见。协商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主体合法,自愿且无欺诈、胁迫等行为。无效的协商协议包括主体不合法、有胁迫、欺诈行为,或违背法律。医疗事故的协商协议应明确双方基本情况、事故原因、等级、赔偿数额,并由双方签名。保证协商协议合法有效的途径包括公证和律师见证。医疗事故争议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行政调解应在确定为医疗事故后进行。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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