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司法解释,律师会见的申请可以通过邮寄递交。但是,具体是否接受邮寄递交,要根据各地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会见被告人的申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律师事务机构申请会见被告人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会见被告人的申请,应当书面形式提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律师事务机构申请会见被告人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律师事务机构提交的会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并书面答复律师事务机构。 因此,律师会见的申请可以通过邮寄递交,但具体是否接受邮寄递交,需要根据各地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