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应当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自主,不能在会见中干扰被代理人的自由意志。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不可以擅自转达信息,必须经过被代理人同意或授权后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在履行职业职责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主,不得强制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见或者指示,不得干扰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与其委托的律师进行密谈。保障被告人的密谈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律师可以向被告人转达其委托人的意见或者请求,但是必须经过被告人同意,被告人拒绝的除外。 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不可以擅自转达信息,必须经过被代理人同意或授权后方可进行。否则可能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