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判处哪些刑种?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死刑属于主刑,我国执行死刑主要有两种方法:枪决或者注射。 一、中国关于死刑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真有枪毙死刑的时候吗 一、枪决和注射是执行死刑的法定方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执行死刑只能采用枪决或注射的方法进行,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是非法的。 二、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区仍是采用枪决的方法执行死刑。 三、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的只有云南、辽宁、北京、湖南等少数的几个省市。而在这几省市中,也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在这几个省市中,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的,只有其中少数的中级法院。 四、采用注射的方法其实更为方便、便宜。因为毒针的价格与子弹的价格相差无已,并且采用注射的方法可以就近在羁押死刑犯的看守所执行死刑。而采用枪决的方法,要出动大批的武警、出动大批的车辆,将死刑犯拉到刑场。 三、死刑还是枪毙吗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所以,枪决和注射是我国执行死刑的法定方法,执行死刑一般是采用这两种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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