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是否有房产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一、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什么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所以不同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但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因此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不缴纳出让金。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支付土地转让金; 3、质量差异。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往往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往往可以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此外,由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勾结,安置房的质量普遍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限制。许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在这方面没有规定,只要你买了注册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是,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还受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因此与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不同。享有权利的区别。商品房买受人一般享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买受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房屋。 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在法律上并不平行,但经常放在房地产圈。事实上,它们出现在不同的概念系统中,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 二、政府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安置房能不能进行买卖,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一般情况下,有房产证的安置房通常是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一般存在着安全隐患,通常是不会对外出售的。就算双方已经签订了附生效的买卖合同,相对于其他商品房来说,风险也是比较高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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