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分担是否可以重新协商?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牵涉到债务分担,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债务分担,但后来出现了新情况或者原有情况发生了变化,是否可以重新协商债务分担。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协商债务分担,并签订新协议书。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被法院判决或生效,双方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对债务分担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财产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民事主体依法自愿订立的协议,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兼顾义务的原则,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离婚后,夫妻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有撤销协议的权利;但是,已经有法律文书认可的协议,不得撤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撤回、放弃诉讼请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原判决、裁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新的协议或者请求加以变更。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分担可以重新协商,但如果已经被法院判决或生效,则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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