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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
释义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问题就是诉讼管辖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问题。接下来是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然后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最后是开庭审理,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双方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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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