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被人起诉写了反诉书有效。
 但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正式提出反诉申请,并缴纳相应的反诉费用,如果在时限内未提出反诉申请或未缴纳反诉费用,则反诉将无效。
 反诉书具有以下特点:
 1、反诉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与本诉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又不同于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的诉讼请求虽然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有关,但反诉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即使本诉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反诉的诉讼请求仍然有效;
 2、反诉理由具有针对性。反诉书是针对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提出的反驳理由,因此反诉理由必须与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具有针对性。反诉理由必须明确、具体、充分,能够证明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者不完全成立;
 3、反诉书具有证据性。反诉书是一种证据,可以对原告人的诉讼请求起到证明作用。反诉书中的事实和证据必须是真实、客观、合法、与案件有关的。反诉书中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应当明确、具体、充分、可信,以证明本诉中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实际情况;
 4、反诉书具有法律性。反诉书中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反诉提出的条件和时间如下:
 1、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1)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双方违约);
 (2)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反诉能使本诉的诉讼请求失去作用);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综上所述,反诉书是被告人提出的一种重要的诉讼文书,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和反驳作用,对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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