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申诉办理程序 |
释义 | 刑事案件申诉的流程: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 3、审查后,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一、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有哪些 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2、提起主体不同; 3、受理的机关不同; 4、行使权利的期间不同; 5、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申诉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只有对各种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后,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 二、判缓刑的可以更改吗? 是否能重新进行审理,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才可以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如果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否则就不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要多久内审结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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