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次日起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起算;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起算;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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