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对于出租人能否直接提前收回房屋,一般需要看合同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如果是合同当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出租人就必须要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如果是承租人没有同意,出租人就只有继续履行合同了。但是如果是承租人,利用了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的一些活动,或者是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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