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职公务员超生如何处罚 公务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超生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及其期间是怎样规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警告的受处分期间是六个月。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记过的受处分期间是十二个月。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记大过的受处分期间是十八个月。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降级的受处分期间是二十四个月。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撤职的受处分期间是二十四个月。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