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他人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包括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一、有哪些正当防卫条件 正当防卫的条件有: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非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非法侵权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或自然人;可能是针对自己,也可能是针对他人;可能是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而实施的,就符合本要求;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所谓非法侵权,是指法律明确禁止侵犯某种权利或利益,包括犯罪和非法侵权;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非法侵权,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非法侵权必须正在进行,而不是尚未开始实施,或者实施者已经自动停止。否则,防卫不及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也就是说,正当防卫行为不能损害未实施非法侵权行为的第三方。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是有利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当受到一定限度的限制,即正当防卫应当足以制止非法侵权。 二、抢劫未遂犯一般量刑标准 抢劫未遂犯,可以比照抢劫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给出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范围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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