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诉讼过程中都需要的材料有: 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 一、遗产继承诉讼流程为: 1、整理资料和证据;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3、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 4、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 二、遗产的继承顺序是: 1、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