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前转移财产是多久?是合法 |
释义 | 法院执行前一年转移财产是合法的。 如果当事人知道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在通过执行之后当事人就能够拿到财产。但是需要证明对方是以不可以的理由或者是明显以无偿的方式将财产转移,那么法院会支持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律上赋予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的一年。该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假如法院支持了当事人的请求,交易被撤销,那么也不意味着财产会到当事人的名下,当事人还得申请保全,然后通过执行拿到财产。 只要债务人在到期债务不清偿时,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就算是财产转移,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