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院对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审查什么内容 1、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7)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七条 二、死刑复核的处理结果有哪几种 1、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3、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5、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6、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