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的女儿名下有营业执照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低保的条件:(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凡符合上述三种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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