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是按照事实和证据来确定的,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提供与工伤有关的证据。如需申请工伤待遇,需在规定的工伤申报期限内提出,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具体应提交如下证据: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工资单、劳动合同、工牌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应当为其购买工伤保险。”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患者及时向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申报工伤,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职工及其近亲属的身份证明,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并在五日内将职工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报经审查后,及时介绍疗养或者转诊救治,同时送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工伤认定或者复核手续。” 3.《国务院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