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调查结果会通知本人吗? |
释义 | 案件退侦本人不一定会知道,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时一般不会主动告知当事人。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如果第一次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应该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法律分析 一、案件退侦本人会知道吗 1.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一般不会主动告知当事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两次退侦案件撤销是什么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再退回公安机关,应该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结语 案件退侦后,人民检察院通常不会主动告知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最多两次。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若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可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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