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A的行为是诱因,虽然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也不能意识到行为的危害程度对A的死亡谈不上故意或者放任(对可能造成的损害放任),因此严格来说,并不构成主观直接或者间接故意犯罪,B的死亡实际上是意外;但是B的死亡是由于A的行为直接引发,从结果上来说,B的死亡与A脱不了关系,因此,A还是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量刑上适当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