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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什么
释义
    医疗损害赔偿的原则有:
    1、财产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以财产赔偿为唯一方法,而不是其他方法,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
    2、过失相抵原则,在损害赔偿债务中,过失相抵是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
    3、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是指侵权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根据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进行全部赔偿;
    4、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因损害相同原因受益人的规则,应当在损害金额内扣除利益,赔偿义务人应当确定赔偿责任范围。
    一、侵权之债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侵权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从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1、从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方式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2、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2)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综上,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为故意或因为过失,总之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而另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对方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
    二、诽谤他人的赔偿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则。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一条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是民事责任承担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运用该原则与民法自己责任的理念保持一直,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那么由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与该理念相悖,同时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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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