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法对转让股权的规定: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依法进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3、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3、第七十三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4、其他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方式:1、内部转让的,需经双方基于自愿原则,依法订立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2、外部转让的,需经转让人提前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然后,与受让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如下:1、如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2、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时,才可对外转让股权;3、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注意的事项具体包括:1、外部转让,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转让无效;2、内部转让,除章程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受限制;3、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注意的事项具体包括:1、外部转让,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转让无效;2、内部转让,除章程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受限制;3、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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