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禁业规定全解析 |
释义 | 犯罪者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法院可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三至五年,以预防再犯。违反法院决定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罚。 法律分析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刑法中的禁业规定:解读与适用 《刑法中的禁业规定:解读与适用》是针对刑法中的禁业规定进行的一次全面解析。禁业规定是指对某些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或刑满释放后从事特定职业或行业的限制。本文将从法律原理、适用范围、具体案例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首先,我们将解析禁业规定的法律依据和目的,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其背后的立法意图。其次,我们将探讨禁业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职业或行业受到限制,以及限制的期限和条件等。最后,我们将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展示禁业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解释。通过本文的解读,读者将更加全面地了解刑法中的禁业规定,并能够正确应用于实际案件中,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依据。 结语 《刑法中的禁业规定:解读与适用》全面解析了禁业规定,深入阐述了法律原理、适用范围和具体案例。本文解析了禁业规定的法律依据和目的,探讨了受限职业和限制期限等内容。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展示了禁业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本文对于读者全面了解禁业规定、正确应用于实际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本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劣药; (四)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五)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经处理后再犯;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二节 管制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收监 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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