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
释义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什么: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一、林业司法鉴定机构是怎样的鉴定范围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专门鉴定机构和涉及司法鉴定的其他鉴定机构主要有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内部设立的鉴定机构和社会各行业各领域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但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专门机构还基本属于空白,只有个别机构所从事的鉴定与林业有些关联,如动植物检疫、种子管理等。 鉴定范围如下: 1、林地界限、面积勘测;林木种类、株数、材积测定; 2、幼苗幼树种类、数量测定;林业经济动植物种类、数量、效益评估; 3、森林土壤、森林植被调查分析;林木种苗质量等级检验;营造林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4、各类森林采伐等经营活动效果评定; 5、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保护等级调查与鉴别; 6、森林病虫害、森林检疫对象种类、等级鉴别与检验; 7、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森林资源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综合效益损失评估; 8、其它林业专门性问题的鉴别和判断。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吗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签定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异议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三、小孩脸部烧伤能做司法鉴定吗 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当事人申请的司法鉴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在诉讼中申请。由法官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而启动。鉴定对象必须是诉讼中涉及到的案件事实方面的专业性问题。据此,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必须是为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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