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中没有规定建筑工程类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承担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则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合同类型。承揽合同则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没有规定建筑工程类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有名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负责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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