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擅自打掉承重墙违法。法律规定,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下,不得拆除承重结构,擅自变动或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法律客观: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法》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