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是指在夫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大量举债后,以照顾女方或子女的名义将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然后办理离婚手续逃避债务。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借款一方已经无力偿还,而另一方则已已经离婚为由推脱偿还借款责任。 借款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所以,出借人仍然可以要求原夫妻俩清偿共同债务,还可以以原夫妻俩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夫妻俩连带偿还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