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结婚证都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都是内地公民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个声明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当场签署即可; 2、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华侨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外国人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