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未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法律分析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若双方未明确约定,房产证上仅写有一方名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在一方子女名下登记的不动产,应视为双方共有,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同所有,但若有另行约定则另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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