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释义
    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1、妥善保管保管物;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五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仓储管理期间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保管人有下列违约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由于保管人原因造成仓储物损害的,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损害甚至灭失的,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仓储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仓储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2、仓储物应当是动产;3、保管人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4、属于诺成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1、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保管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2、约定存储期限,验收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五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22: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