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不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我们要知道,根据劳动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是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申诉,进行处理的,除却对工资的讨要外,还有一定的误工赔偿,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都不是要和工资撕破脸的,只有长时间和无理由拖欠的情况下适合这么做。 所以如何过讨要工资是公司出现了一定状况,但是对员工的工资不能进行保障的情况下,或者是公司破产保护,这个时候,个人的工资依旧是在法律的保障范围内,通过正规途径依然可以讨要。 但是还有一种是拖欠工资的人躲藏、逃避,无法找到当事人,给很多讨要工资的人带来了困难,这种情况已经属于类似潜逃了,可以由劳动仲裁配合公安等多个机构就行处理,工作了就有权利拿回自己的回报。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相关阅读: 教师津贴计发 (一)绩效工资跟职称、职务工资制度是2个不同的概念,实行绩效工资后,废除原来的职务职称工资。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看学历)+工龄工资(看教龄)+岗位工资(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六)学校将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治理、第二课堂、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论文撰写、实习、设计的预备和指导、文体活动的辅导和组织等方面设置一些单项奖,以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人员,其奖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决定。 社会要理解、关爱教师,要监督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做好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也要经得起绩效的检验,无愧于社会的厚爱与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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