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抵押合同要写清楚以下内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姓名和住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金额;债务人需履行债务的期限;不动产的名称、位置等信息;以及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方式等详情。 法律分析 不动产抵押合同应写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姓名和住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不动产的名称和位置;以及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方式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