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登记在一起的民间收养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没有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双方自愿送养孩子一般怎样办理 生父母除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原则上不能以放弃抚养权为由,私自将孩子送养。但是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上述限制。送养需要满足相关条件: (一)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登记怎么弄 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以及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民政部门接到收养申请后,会审核收养方的资格,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可以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私下收养小孩是犯法吗 私下收养小孩是犯法。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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