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案例分析 |
释义 | 合同相对性突破方式: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允许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保全自身权益;但债权归属于债务人的除外。撤销权允许债权人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有损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或低价处分财产。 法律分析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 1、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撤销权: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拓展延伸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演变与实践研究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演变与实践研究》是对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演变和实践进行深入研究的论文。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的效力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与第三人无关。然而,在实践中,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合同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出现了一些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案例。本研究旨在通过案例分析,探讨这些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案例背后的法律演变和实践背景。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和界限,为合同法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本研究对于法律实践和学术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完善合同法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指导。 结语 通过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法律演变和实践进行深入研究,本论文探讨了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案例背后的法律演变和实践背景。这些案例展示了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情形下的突破方式。本研究的目的是加深对合同相对性原则适用范围和界限的理解,为合同法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这对于法律实践和学术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完善合同法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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