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相对性突破的情形: 1、首先是当事人另有约定。如债的转移,包括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并非无限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这种情形还需注意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应当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2、其次是法律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合同保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分包人、单式联运合同的区段承运人;第二种是散见于各种民事法律法规中。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情形有代位权,只要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偿还债务,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再者就是撤销权,对于债权人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