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法官打电话咨询应该怎么说 |
释义 | 法官的工作非常忙,案子非常多,所以能电话解决的事情不要见面解决,有时候去法院也未必能找到他们,他们更多的时候都是在下面办案。 给法官打电话,注意用语措辞,态度也温和,语气要委婉,尽量用商量着来的口气,而不要用命令式的口气,要尊重法官,毕竟是你求着法官来解决问题,所以要放平姿态,不能一副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的架势。 讲话要言简意赅,直抒胸臆,直奔主题,不要_里_嗦。要用简明额要的语言把事情、你的想法、诉求、建议、希望表达出来,然后一定记得要约定下次的联系时间,最后表达对法官的谢意,希望能多关注自己的案子,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特别说明:并非所有的法官都清正廉洁、公平公正,对于明显偏袒、有失公允的诱导、欺骗要坚决的拒绝,口气坚定,给对方一个暗示,不要胡来。 给法官打电话时需要沟通技巧的,一定要注意好分寸,拿捏好尺度,这样才会游刃有余,掌握主动权,不会被牵着鼻子走。 除了开庭的时候能见到法官,大部分的方式都是电话沟通,而电话能打通的次数屈指可数,很多人喜欢三段论的表达方式,先说各种理由,最后再说结论。但法官没有时间跟你煲电话粥,需要你直接切入重点,表明自己的结论、观点。法官觉得有必要会让你继续说明理由或者让你寄书面的内容,甚至在判决之前联系你。否则,好不容易打通的电话,给法官留下的只是一堆无结论、无观点的信息。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但很重要的细节,联系法官的时候,一定要给法官报案件的案号,法官不可能记住每一个当事人,案号才是沟通的前提。很多人打了五分钟电话,还没能让法官知道你是谁。 其次,形式上,电话加书面。两者的顺序看法官习惯。 有些法官不喜欢看大段的文字,喜欢和当事人电话沟通,这时候就要抓住任何能跟法官沟通的机会。但是,是基于法官工作的忙碌,开庭和判决的时间相隔较长时间,大部分的法官在写判决的时候还是会看看书面的内容,所以书面的沟通也很有必要。 书面加电话的结合,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加深法官对我们传达信息的印象。书面的内容是偏向于逻辑化的,而电话沟通则交互性更强,可以很快理解双方的意图。两者结合是最完美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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