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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所称生产伪劣商品罪是指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有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2、假冒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在15万元以上的,涉嫌合格产品的;3、 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下,但销售金额乘以三倍,未售出的假冒伪劣产品总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杂、掺假,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质量要求,降低或者丧失应有性能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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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