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军嫂在部队交的养老保险与地方交的保险重复部分如何办理? |
释义 | 部队军嫂在部队交的养老保险与地方交的保险重复部分如何办理?可以退回来。军嫂在部队交的养老保险与地方交的保险重复部分,有军嫂自主选择保留其中一份,另一份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给军嫂本人。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暂行办法》实施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加者,应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决定保留其中一项养老保险关系,继续领取福利待遇。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后,安置地应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安置地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应结清,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应一次性退还。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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