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子女关系是否可以协议解除 |
释义 |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可以人为协议解除。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协议解除。 一、后妈有义务承担抚养义务吗 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与继母(继父)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形成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此时后妈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的主体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姐。 二、养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吗 养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是孩子要经过合法手续收养。当养女被合法收养时,养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就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所以养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第一顺位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三、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亲属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直系血亲只包括自然血亲。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亲仅指亲生父母和子女,直系亲属既包括亲生父母和子女,还包括养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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