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过户所需材料:单身买方需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已婚买方需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异买方需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有未成年子女,还需孩子户口本。 法律分析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房产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产权证明;2.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4.购房合同或买卖协议;5.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6.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或授权书(如有);7.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如房屋评估报告、银行贷款证明等)。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材料;2.前往相关部门或机构办理申请;3.提交材料并进行审核;4.缴纳相关费用;5.等待审批结果;6.领取办理结果。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结语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繁多,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等。此外,还需提供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合同等文件。办理流程一般包括准备材料、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审核、缴费、等待审批结果及领取办理结果等步骤。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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